去年8月,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招標投標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發文,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工作,規范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。然而,2012年年尾,民工討薪又成焦點。
□ 背景
開通追薪熱線不足一個月
已接到數十個討薪電話
昨日,市政協委員周石旺提交了《讓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得到落實》的提案。
2011年年底,本報與多部門聯手,為830位民工追回血汗錢2100萬元。2012年12月12日起,本報再次開通為農民工追薪熱線,不足一個月已接到數十個討薪電話。
撥打討薪熱線的民工反映,他們大多沒簽訂勞動合同,“不是事情做完包工頭跑路,就是臨時被開除”。本報負責為民工追薪的記者說,許多民工不知道有工資保障金這個制度。
周石旺說,在建筑施工、加工制造、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行業,農民工遭欠薪的事件還有不少。
□ 原因
監管不力與行業潛規則并存
未簽合同,農民工權益難以保障
周石旺認為,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并沒有得到真正落實。一些小型私人企業,沒有繳納保障金;一些建設單位和建筑企業,憑借關系,欠交、緩交或不交保證金;建設方層層分包轉包,導致三角或多角債務關系產生,進而引發欠薪事件;施工單位與農民工不簽訂勞動合同。
“能接受就留下干活,不愿接受就走人。”一名討薪民工向本報反映,這是建筑行業的“潛規則”,為了養家糊口,他們只能選擇留下。
周石旺說,這種現狀產生的原因是,企業對該制度沒有足夠的重視;勞動部門監管不到位;主管部門擅自采取了“靈活處理”或“彈性處理”的方式,導致政令不暢;一些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,未與用工單位簽訂用工合同,欠薪后證據不全,影響自身工資權益的實現。
□ 建議
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監督
對建設單位進行誠信評比
周石旺建議,勞動監察部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監督,落實到每個企業、每個人,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;設立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,“今后,民工工資保證金一律由施工企業繳納,費用按照施工企業資質、規模來定”。
他還建議,對建設單位進行誠信評比,將評比結果作為建筑企業參與建筑活動和競標的重要考量依據;將信用等級作為下次優惠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的依據,或以信用擔保取代民工工資保證金。
同時,他建議擴大繳納保障金的對象范圍,可以從原來的建筑企業單一群體擴大到招投標代理、工程監理及工程造價咨詢等與建筑企業關聯度較高的企業;建立惡意欠薪企業黑名單,一旦查實企業惡意欠薪,將公司名稱和法人一同在媒體上曝光。 (記者 洪會強)